国外做项目的网站/吉林关键词排名优化软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3.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4.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址及他处住房等;
6.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7.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
10.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11.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2.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3.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14.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15.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须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转载于:https://blog.51cto.com/sucre/737113